開會日期
備註
2/20
欲進入本次委員會會議,應於100年1月10日前完整文件及繳費作業 (如未完成繳費及完整資料繳交均)
4/23
應於100年2月10日前檢送完整文件及至繳費作業
6/18
應於100年4月10日前檢送完整文件及繳費作業
8/22
應於100年6月10日前檢送完整文件及繳費作業
10/15
應於100年8月10日前檢送完整文件及繳費作業
12/17
應於100年10月10日前檢送完整文件及繳費作業
* 週五資料送件則順延至隔週一進行文件處理及派案送件作業。 * 請先洽詢IRB開立繳費單,待IRB完成簽核後,由申請人自行至財務室 完成繳費作業,並將財務用印之存根聯擲回IRB,方進行相關審查作業。